释义 |
法律主观: 在右转车道直行会受罚的,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一次记3分。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规定,并处200元罚款。 《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中的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所以管理严格的城市,车辆在右转车道直行,也会被处罚。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 第三十八条 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