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规定遗弃亲生子女被收养后没有赡养亲生父母义务,此时被收养的子女与亲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没有任何的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收养子女应当在民政部门进行登记。 一、继承顺序配偶与子女 一般来说,领养子女不应有权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不过根据相关规定,在某些情况下,被收养的子女可以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在这种情况下,规定是:对非继承人但依赖于继承人,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或者对非继承人但依赖于继承人较多的,可以给予适当的继承。收养子女由亲生父母抚养较多的,由继承人以外的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可以适当继承。 二、怎么与父母解除关系 1、假如你们是养父母的关系:可以通过协商或到法院起诉的办法解除,可以书面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后,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手续。2、如果是想法律上彻底解决养父母关系是可以成立的。养父母与子女的收养关系在法律上时支持的。3、但如果是亲生父母除非你还未满14周岁、可以被他人合法收养并到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后,才可以从法律上彻底解除与父母的关系。否则是没有办法解除的。4、在中国不管你是出于什么考虑,总之没有可以从法律上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唯一能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办法,就是被他人合法收养。父母子女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目前我国法律不承认断绝父母女子关系。5、但是如果真的不能一起生活了,大家都是成年人,为了不经最后的恩情变为怨恨,也可以将财产进行公证,之后自己过自己的生活,互不打扰。 三、想和父母断绝关系是不是把户口迁出就可以 不可以。断绝父女关系是寻找不到任何法律依据、途径的。无法解除如果父子属血亲关系(亲生父子),没有哪部法律有解除父子关系的程序规定.只是在特定的情况下,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可以消除的。例如,未成年子女与他人之间形成合法收养关系的情况下,亲生母子关系自收养关系成立时消除。除此以外,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能消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