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是双方自愿订立的,告知义务是投保人应尽的合同义务。如果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但是,如果投保人能够证明其未故意隐瞒或者虚假陈述,可以重新申请重疾险。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五条:“投保人对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应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 2.《保险法》第七十六条:“投保人隐瞒或者故意作虚假陈述,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民法典》第十八条:“民事主体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 因此,重新申请重疾险时,投保人应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以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投保人之前的隐瞒或虚假陈述,并非出于故意,可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应证明,重新获得保险公司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