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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举证期和答辩期的区别
释义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中,举证期和答辩期者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一个期限。答辩一般是说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主张提出自己的看法,提出自己的事实和主张。那么答辩期就是说针对原告的请求和主张提出自己主张的一个时间段。举证从证据规则来说,谁主张谁举证,答辩中的主张需要证据来证实。那么举证期就是在这个时间段原告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用来证实主张的证据。这两个期限是可以重叠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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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5:2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