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劳动法》新规定工作时间是什么? 我国目前将《劳动法》废除,而按照现行的《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法定工作时间,一般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劳动者最多工作的时间。如果超过,一是劳动者有权利拒绝(有法定特别、不可拒绝情况),二是要支付加班费用。 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1、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三、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形有哪些? 为了保障人民的健康安全和国家资财不受损失;为了完成国家紧急任务和必要的生产任务,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加点。我国相关的法律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经营需要,在与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法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长劳动时间: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