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注销公积金账户可以提取公积金。外地户籍转移工作城市销户提取。非当地户籍,在离开公积金缴纳城市时,可以申请注销当地港基金账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中的所有余额。注销的条件只要将当地社保转移至其它城市,或当地社保停缴三个月以上,就可以携身份证和公积金卡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账户注销即可;户籍迁出销户提取。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