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鸡西社会保障卡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一、鸡西社会保障卡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人社部发〔2011〕47号) 第二章:发行管理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后,可发行社会保障卡。其他任何机构和组织均不得发行社会保障卡; 第三章:制作管理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的卡面样式,正面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字样,背面印有持卡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持卡人照片、发卡单位等信息。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二、功能定位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主要通过在社会保障卡上加载银行业务应用实现。加载金融功能后的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时,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应用为人民币借记应用,暂不支持贷记功能。芯片中应同时包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用和金融应用。 二、鸡西社会保障卡申领流程 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均需申领社会保障卡,可由本人或单位代办机构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办领取社会保障卡。 三、鸡西社会保障卡申领材料 (一)鸡西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登记表必须按要求填写。 (二)相片,申领人提供符合制卡要求的电子照片制卡。 (三)社保卡申领的有效身份证件包含: 1.已满16周岁已领身份证的,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 2.不满16周岁或未领取身份证的申领人使用居民户口簿。 3.台湾居民使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港澳居民使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5.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华侨、外国人、无国籍人使用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与参加社会保险时使用的证件类型必须一致)。 6.不在以上有效身份证件中的可参照金融管理机构关于有效身份证件的规定,在申请材料中注明证件类型及相应的证件号码。 单位集体办理的,必须由申领人亲自确认《大庆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个人自行办理或者委托亲属代理的,须持申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到自主选定的社保卡合作银行服务网点办理申领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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