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怎么赔偿 |
释义 |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要看具体情况,没有统一的标准。具体如下: 1、如果是故意造成的,则全额赔偿; 2、若过大过失造成的,则部分赔偿,赔偿比例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赔偿,具体标准不同。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3、若一般过失造成的,则无需赔偿。 一般先由员工本人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再起诉解决。劳动者在履行职务行为中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的财产损失,劳动者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应当综合考虑劳动关系的特殊性和劳动者的过错程度予以确定。若用人单位因此要求劳动者辞职,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只要劳动者不存在相关法规的规定的,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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