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因为家庭贡献较大,是否可以多分一点财产,可以先了解哪些情况可以多分财产。在做离婚财产分割时,以下情况可以多分财产: (一)离婚双方协商确定让一方多分财产; (二)分割财产时一方有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那么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因此,另一方就可以多分或是取得所有财产; (三)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利益的原则,被照顾一方也可以多分财产。因此,除了以上几种情况外,一方一般很难要求多分财产。不过,实践中请求法院做财产分割时,将会结合多个因素考虑,而一方对家庭贡献较大,比如负担了较重的家人抚养义务的,那么即可以作为多分财产的考虑因素。另外,如果夫妻双方事先做了财产协议约定,要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是其中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甚至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的义务较重的,那么在做财产分割时可以请求补偿。最后,因为现在很多夫妻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程度不同,对于贡献较多的一方,如果想要多分点财产,必须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否则的话就很难实现。 一、结婚前买的房子在离婚时怎么分? 1、结婚前买的房子如果是夫妻一方的财产,则在离婚时就属于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 2、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应依据以下离婚财产分割原则进行分割。 3、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平等地分割包括房子在内的共同财产,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从生理特点上考虑,房子的分割在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同时,房子分割还要特别注意给分到子女抚养权的一方的照顾。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房子时,尽量考虑对房子有实际需要或能有效利用房子的一方,比如一方已经拥有一套房子,而另一方却没有住房,在这种情况下就应依照该原则认定房子归需要的一方所有,而适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