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股东可能承担责任。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如果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法人和其他出资人的利益,造成损失的,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股东滥用股东有限责任和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利益,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十三条 【出资人滥用权利的责任承担】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