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债务继承的情况说明 |
释义 | 债权债务继承情况说明如下: 1、清偿遗产债务应优先于遗赠; 2、不可以继承的财产有: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不能继承、与公民的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国有资源使用权等等; 3、债权债务的继承顺序;等等。 一、继承顺位关系是什么 继承顺位关系是: 1、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不能被继承的遗产有: 1、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不能继承; 2、与公民的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 3、国有资源使用权; 4、承包经营权; 5、宅基地使用权。 二、哪些财产和权利不能继承 1、与被继承人密不可分的人身权;2、与公民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3、国有资源的使用权;4、宅基地使用权;5、属于国家、集体的财产;6、被继承人配偶的婚前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部分的财产;7、被继承人非法所得,及来历不明或权属有争议的财产。 三、什么财产是不可以继承的 不可以继承的财产有:不合法财产、与被继承人的人身权密不可分的财产;具有人身专属性的财产、国有资源使用权、法律规定不得继承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公民能继承的遗产需要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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