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程款包括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在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中还规定了预付款制度,并赋予了承包人利息请求权、停工权以及追究建设单位的违约责任的权利。在我国招标投标的过程中,对于合同价格的确定通常会采用一种固定总价的方式。在合同履行中,常常会因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具体情况发生了变化,而导致承包人的工程量不断发生变化,进而导致实际应支付的工程款远大于合同价格。所以采取固定总价方式支付的合同中,中标合同款项和合同价格的这种差异往往会产生纠纷。承发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尽量采取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约定工程款价格,采用固定总价的合同应当注意约定工程量变化时的合同总价变更方式和计算标准。 一、我国关于工程款诉讼时效有关规定 我国多部法律条文都提及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诉讼时效,所以我们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确定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诉讼时效同时不能忽略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我国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有如下情形方式。 (一)双方已经达成结算协议,工程款数额已经确定的,从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计算诉讼时效。 对于双方已经达成结算协议,工程款数额已经确定的。该工程款实际上已经成为一种有履行期限的的债权,诉讼时效当然的应当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二、拖欠工程款找哪个部门解决,怎么办 拖欠工程款找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解决或者向建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催告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拍卖价款受偿;或者承包人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该工程折价款受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