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支公司有诉讼主体资格吗 |
释义 | 有。只要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一、设立分公司是否合法 分公司只是分支机构,是没有法人资格的,所以不能再设立分公司。 具体来说,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二、总公司是分公司的股东吗? 总公司不是分公司的股东。分公司是直接从事总公司业务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并不是真正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子公司不是法人,可以以母公司执照作为经营范围证明,申请子公司营业执照。一般情况下,不能直接使用。 三、发生合同纠纷后应该注意些什么? 发生合同纠纷后要注意: 1、主体资格,法人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承担责任。 2、特殊纠纷,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作为诈骗案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3、管辖法院,合同纠纷中,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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