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需要缴税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或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 债务 、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行为,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 因此,股东投资入股应视同销售缴纳所得税。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 (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 (二)项和第 (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