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辞退员工要报工会吗 |
释义 |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2、根据《工会法》第二条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用人单位并无发起设立工会的义务。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事先通知工会,是以单位已成立工会为前提。由于单位无设立工会的义务,故未建工会没有通知工会不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事由。如果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综上所述,有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并支付一个月工资,劳动者因公负伤,医疗期结束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单位安排的工作,劳动合同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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