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归另一方一方要收小孩抚养费吗? |
释义 | 离婚孩子单方面抚养权另一方要给抚养费。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是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一、抚养费应当给多少合适啊 抚养费该给多少合适,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是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如果无法协商确定的话,法院会按照以下标准判决: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除外。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二、孩子的抚养费如何协议 孩子抚养费夫妻根据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来协议的。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夫妻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抚养费协议的内容如下: (一)、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具体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来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抚养费比例。 3、在出现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情形时,子女也可以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4、当父母一方能够证明本人生活境遇发生重大变化而严重影响给付能力或无实际给付能力的,也可以提出降低抚养费的合理请求。而一旦恢复抚养能力,子女仍有权要求恢复原定数额,甚至要求增加抚养费。 三、关于子女抚养费给付的期限: 1、原则期限是指抚养费的给付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2、特殊期限,是指子女成年后,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按父母的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父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如果父亲拒不支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给孩子支付抚养给,如果男方以私生子的名义不抚养孩子的话,法院会强制执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解决不给抚养费的办法有,一是夫妻双方协商二就是上法院起诉。这是最主要的两种途径。另外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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