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子女抚养权的争取需要提供的证据有: (1)具有抚养子女的基本居住条件、经济条件、教育条件等证据。例如,房产证、学历证、工资条等; (2)子女愿意跟随一方生活的证言。但仅适用于子女满八周岁的情形; (3)子女未满两周岁的,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