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之间的区别! |
释义 | 诉讼时效中止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发生,而时效中断则是任意一个时间段; 2、时效中止是因为外界客观原因导致出现的情况,而时效中断则是当事人的行为; 3、时效中止后,已经经过的时效仍然有效,而时效中断则是时效期重新计算。 一、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举例子 诉讼时效期间中断和中止的相同之处是,二者都是在时效期间届满前因一定的法定事由发生而产生阻碍诉讼时效完成的效力。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 (3)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 二、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 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的区别如下: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中止还有一些条件的限制;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3、法律后果不同。 三、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为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届满的制度。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第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第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第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第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第一,不可抗力;第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第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第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第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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