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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处理案件一拖再拖 -民事诉讼
释义
    法律分析:
    民诉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如果有法院故意久拖不决的确切证据,可以向上级法院或检察机关反映违纪问题,或者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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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1:5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