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实质要件欠缺而无效的出票行为主要包括 |
释义 | 因实质要件欠缺而无效的出票行为主要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出票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出票行为、伪造签章的出票行为等。法律规定,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六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第九条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必须符合本法的规定。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对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