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哪些交通违法扣12分(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五)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六)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二、什么时候要交交通罚款滞纳金罚款以交警开具的违法行为通知单日期为准的,接到交警开具的违法行为通知单后必须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超过15日之后就收滞纳金了。电子眼拍摄的非现场违章,只要你在车辆年检前去交警机关接受处理,然后持交警开具的违法行为通知单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就可以了,超过15日之后也收滞纳金。简单说就是现场违章15日内必须处理,否则就有滞纳金。非现场违章(电子眼、违停贴条)验车前只要不去交警机关处理无任何滞纳金,接受处理后15日不交罚款就有滞纳金了。三、交通罚款滞纳金怎么算1、滞纳金不能超罚款105号令增加了对加处罚款总额上限的规定,解决高额“滞纳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但没有对加处罚款的上限作出规定。105号令借鉴了《行政强制法》的立法精神,第52条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2、异地违章信息将转入本地近年来,许多车主在异地违章后,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并未将违章信息转至车辆登记地的公安机关。公安部105号令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新规定。此次修改,在违法信息的审核、录入、消除、转递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要求,进一步推动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在违法处理中的作用,解决因转递不及时影响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办理车管业务的问题。 法律客观: 2013年1月1日(下周二)起,最新修订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等一系列涉及驾驶员的法律法规将全面实施。1、机动车超速50%以上,将会一次性扣完12分。公安部123号令、124号令将在新的一年里开始实施,其中一次性扣12分的交通违法行为就有11项,里面有许多交通违法行为是驾驶员很容易触犯的。2、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4、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5、交通事故逃逸扣12分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会被扣12分。一些驾驶员在交通肇事后为了逃避责任,抱着侥幸心理开车逃逸。这不但触犯法律,也不利于及时救治伤员,是对生命的漠视。6、故意遮挡车牌扣12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将被扣12分。7、超速50%以上扣12分超速50%以上,被视为严重的超速行为。在新交规中,机动车超速50%以上,将从之前的扣6分变为扣12分。8、超速是最容易导致车祸事故的原因之一。目前,城区道路的限制时速都在60公里/小时以下,而在一些特殊路段及隧道、下穿道中限速更低。一些私家车驾驶员或者出租车司机在夜间经常出现超速,有些时速甚至超过100公里/小时,这已经达到了超速50%以上的标准。9、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10、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1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