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旅游合同免责条款能否有效 |
释义 | 旅游合同免责条款是否有效,应当具体处理。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免责条款无效: 1、明显有失公平的无效。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2、以各种方式、手段制定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无效; 3、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未提醒对方注意和详细说明无效; 4、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 一、免责条款无效则合同无效对吗 免责条款无效的,只是部分合同无效,并不影响其他合同条款的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二、合同哪些情形下免责合同无效 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具体如下: 1、显失公平的无效。 2、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间利益的无效。 3、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未向当事人提醒注意和详细说明的无效。 4、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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