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旅游合同免责条款是否有效,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免责条款无效: 1、显失公平的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2、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无效。 3、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未向对方当事人提醒注意和详细说明的无效; 4、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 一、免责条款有效应当具备哪些要求 免责条款有效应当具备下列要求: 1、必须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2、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 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的权益和风险; 5、必须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履行说明义务。 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免除一方因一般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责任的条款,可视为有效。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财产损失的条款必须无效。 二、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格式条款提供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6、造成人身损害可以免责的条款无效。 7、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8、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