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出主合同金额的补充合同如何处理?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补充合同的法律规定以及主合同与补充合同的关系。补充合同的金额超过主合同内容时应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如果补充合同的条款与主合同条款发生冲突,应遵循时间在后的约定内容为准执行。另外,房租合同的起始日期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如果没有约定则以签字日期为准。租赁期间,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 法律分析 如果补充合同的金额超过主合同的内容,应以补充协议为准。然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补充合同的条款与主合同条款发生冲突时,合同当事人应遵循时间在后的约定内容为准执行。 一、房租合同起始日期以什么为准? 房租合同起始日期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没有约定的,以签字日期为准。租赁期间,租赁当事人同意的,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格、报酬、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没有主合同,补充协议的上下落,是否就有效 如果主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主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有效。主合同尚未生效,补充协议内容可独立履行的,补充协议有效;不能独立履行的,效力待定。 主合同与补充合同的关系:主合同与补充合同一般不会同时产生,有一定的时间差,主合同成立时间在前,补充合同成立时间在后,这是补充合同产生的时间规律。所以,补充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属合同,补充合同依附于主合同而成立,没有主合同,就不会产生补充合同,这是主合同与补充合同基本关系。当然,主合同因为有了补充合同,所以使得主合同原意更准确、更完善、更具有可操作性。在日常合同管理过程中,正因为有了补充合同这种特殊形式,所以能够保证双方履约顺利,合同纠纷减少。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因为时间在后的约定,实际上是对主合同的原约定的重新修订,该新约定是补充合同的精要和实质,如果仍以主合同的原条款为准执行,那么就失去了补充合同存在的意义。 拓展延伸 民法典合同补充协议效力有哪些 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所以,补充合同的效力优于主合同的效力。 时间在后的约定,实际上是对主合同的原约定的重新修订,该新约定是补充合同的精要和实质。 如果仍以主合同的原条款为准执行,那就失去了补充合同存在的意义。 结语 补充合同的金额超过主合同的内容应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当补充合同的条款与主合同条款发生冲突时,应遵循时间在后的约定内容为准执行。在房租合同中,起始日期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如果没有约定,则以签字日期为准。租赁期间,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是主合同的从属合同,依附于主合同而成立。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遵循时间在后的约定内容为准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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