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山东计划生育双女户允许生三胎吗?山东计划生育允许生三胎的情况如下: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规定:第二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四)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五)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这样解释好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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