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传性疾病是否可以享受个性化的重疾险保障服务?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我国,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承保符合保险条款要求的被保险人。但对于遗传性疾病,保险公司可以在合理范围内规定除外责任或者加重责任。同时,根据《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就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况,如实告知;对于被保险人告知的情况,保险人应当依据约定承担保险责任或者说明理由不承担保险责任。因此,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遗传史进行个性化定价或设置除外责任。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人应当就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况,如实告知;对于被保险人告知的情况,保险人应当依据约定承担保险责任或者说明理由不承担保险责任。 2. 《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保险公司可以在合理范围内规定除外责任或者加重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应当诚实信用,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七条:保险人不得拒绝符合保险条款要求的被保险人的投保,不得对被保险人实施差别待遇。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法》第十三条:参加医疗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二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对夫妻双方进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和教育夫妻双方了解生育后代的优生优育基本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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