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公司时,如何确定注册资本? |
| 释义 | 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实行改革,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注册资本不能随意填写,填写过少会影响公司经营能力和竞标资格,填写过多会增加成立成本和法律风险。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分析 不可以。 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实行改革,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即认缴制。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随便填。 如果注册资金填太少,公司的经营能力会受质疑,影响业务开展。而且很多竞标项目,是要考核公司注册资金的,注册资金不达标,会直接影响竞标资格。 如果注册资金太多呢,不仅公司承担法律风险过高,而且办理税务登记手续时要交纳的印花税也相应较多,而且其它税目也很难规避。这样就增加了公司的成立成本。同时,一旦公司发生风险的时候,公司股东要承担补充出资者的责任。 《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拓展延伸 注册公司的注册资本应考虑哪些因素? 注册公司的注册资本是指公司在成立时必须向注册机关缴纳的资金,用于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履行法律责任。确定注册资本需要考虑多个因素。首先,应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行业特点和发展计划来确定注册资本的金额,确保公司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其次,还需考虑法律法规对注册资本的最低要求,以遵守相关规定。此外,还应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和融资需求等因素。同时,还需审慎评估注册资本与公司的信誉度、市场竞争力、合作伙伴关系等因素之间的关系。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可以制定合理的注册资本方案,确保公司的稳定发展。 结语 合理确定注册资本是公司成立的重要一环。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实行了改革,从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虽然不再需要登记实收资本,但填写注册资本仍需慎重。过低的注册资本可能影响公司经营能力和竞标资格,而过高则增加了法律风险和成立成本。确定注册资本时需考虑业务规模、法律要求、财务状况和市场竞争力等因素,并制定合理方案以确保公司的稳定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2014修正):第四章 会计师事务所 第二十四条 会计师事务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是负有限责任的法人: (一)不少于三十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五名注册会计师; (三)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其他条件。 负有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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