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合同要提供担保吗 |
释义 | 借款合同要不要提供担保由借贷双方自行协商决定。担保,是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的,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 一、亲兄弟可以作为担保人吗 只要债权人同意,亲兄弟可以做担保人。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二、反担保合同包括哪些条件 反担保合同设立的条件如下: 一、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 二、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三、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 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三、什么算放弃债权担保 放弃债权担保的方式为: 1、放弃债权担保是指在民间借贷合同双方中,债权人基于对债务人的信任或者别的原因,愿意在债务人不提供任何担保的情况下向债务人借款; 2、一般来说,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相等价值的物质作为担保,以确保其债权的实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以财产为债权的担保; 3、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的规定,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格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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