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按份之债就是多个债务人按照各自应当承担的比例为共同债务负责。 举例: 甲乙两人共欠一万元,其中甲欠五千元,乙欠五千元,甲乙两人只对自己的五千元债务负责。 连带之债就是任何一个债务人都有义务为全部共同债务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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