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有房产转至一方名下就归个人所有么 |
释义 | 夫妻共有房产转至一方名下不一定就归个人所有,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是双方自愿约定将共同房产变更为一方单独所有,另外一方则失去所有权。夫妻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夫妻一方的名下,就应当认定夫妻双方已经约定该房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共同房产过户到一方名下并非是一种赠与,也没有其他协议的,仍然是属于双方的共同房产。 3、一方公证赠与对方的,则属于对方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 由此我们可以了解到,夫妻房产证过户到一方后,该房产还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的。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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