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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个人到工地阻碍施工,并给施工方造成损失,构成什么罪?
释义
    一个人到工地阻碍施工,并给施工方造成损失,构成什么罪?一个人阻挠施工不构成犯罪,一般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造成损失的,施工方可以民事诉讼解决。
    另外,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工程延误。由于承包商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长,称之为工程延误。由于工程延误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商自己承担,包括承包商在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下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同时,由于工程延误所造成的工期延长,承包商还要向业主支付误期损失补偿费。由于工期延误所延长的时间不属于合同工期的一部分.(2)工程延期。由于承包商以外的原因造成施工期的延长,称之为工程延期。经过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延期,所延长的时间属于合同工期的一部分,即工程竣工的时间等于标书中规定的时间加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期延期时间。可能导致工期延期的原因有工程量增加,未按时间向承包商提供图样,恶劣的气候条件,业主的干扰和阻碍等。判断工程延期的总原则就是除承包商自身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的工程延长或中断,工程中出现的工程延长是否为工程延期对承包商和业主都很重要。因此应按照有关的合同条件,正确地区分工程延误与工程延期,合理的确定工程延期的时间。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您了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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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7:5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