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法律主观: 民间借贷的含义: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活动。而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向银行等金融机关借贷的活动,不属于民间借贷,不适用与之相关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