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借条上的担保人有两种义务:一是一般保证义务,担保人要在债务人不能偿还时承担责任;二是连带保证义务,债务到期时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或保证人追债。借条上的担保人需要承担的义务有:1.一般保证义务,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2.连带保证义务,其所负的义务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