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借款人之间是否要负责连带责任? |
释义 | 共同借款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如果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则视为份额相同。 一、共同债务与连带债务是什么 共同债务是数人共负一个债务,在对外关系上无各债务人的应有部分,为共同共有债务,又叫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共同债务,家庭共同债务,合伙债务。 连带债务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在连带之债中,多数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要求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的权利,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权;多数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务。连带之债只有法律规定的时候才承担连带责任。 二、未起诉连带债务人怎么办 连带债务诉讼赋予了原告选择请求权。也即在连带债务中,债权人可以选择任意连带债务人作为被告,要求其清偿全部债务。所以债权人没有起诉连带债务人并不影响其债务的实现。清偿了全部债务的连带债务人可以行使连带债务的内部追偿权,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 三、法院判决共同偿还怎么还 法院判决共同偿还:债权人可同时或先后要求连带债务人全体或部分或一人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被请求之债务人不得以超出自己应付份额为由,提出抗辩。只要债务没有全部清偿完毕,每个连带债务人不论他是否应债权人请求清偿过债务,对没有清偿的债务部分,都有清偿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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