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连带责任担保协议书中怎么写 |
释义 | 连带责任担保协议书的写法: 1、写明债权人、债务人和担保人的姓名、住所等基本信息; 2、写明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履行期限; 3、写明担保的方式(即连带责任担保)、范围和期间等内容。 一、保证债务的承担有什么形式 担保债务的形式如下: 1、连带保证。是指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2、按份共同保证。即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3、最高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签订总保证合同,为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贷款合同和商品交易行为提供担保。只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在担保合同约定的债权限额内交易,担保人依法承担担保责任; 4、一般保证。 二、借条中担保人如何写 借条中担保人的写法: 1、首先要说明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这是最重要的; 2、是明确担保人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所有附属主债权的费用,主要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3、担保期限。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的担保期限按照约定执行。担保人和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法律规定的担保期限为六个月。 三、手写欠条的标准格式应该是怎样的 手写欠条的标准格式应该是: 1、清楚地表达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以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姓名,并注明借款人和贷款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法人为主体的,应当加盖公章; 2、金额单位应明确,贷款金额应大小写明,并写明付款方式; 3、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归还日期应明确。如有利息协议,应注明,否则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协议,应注明。如有担保人,应写明担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担保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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