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公司通过融资渠道得到的钱款自己能否自使用问题,需要明确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机构,其独自对外承担权利、义务,融资资金作为公司主体来讲是有权合理使用的,但如果作为公司股东、经营人员擅自使用公司资金既可能承担民事责任又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1、股东与公司财务混同,可能会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如挪用公司资金,公司可要求挪用资金人员返还挪用资金并赔偿损失。 挪用公司资金是违法行为。可能构成刑法上的挪用资金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