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解除租赁合同前,需要考虑赔偿问题 租客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盖如和赔偿分情况分析。如果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租赁期限约定不明,则视为不定期租赁,承租人也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进行赔偿。如果确实是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或是赔偿金。 二、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 (一)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 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1、协议未到期,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房屋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 2、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3、如果承租人在上述情况下,不允许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可以起诉到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请求法院调解或者判决,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