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你好,这是要看情况而定的。从法律角度来看,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就已经开始。遗产如何继承是有顺序规定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老公去世,配偶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份额。而婆婆的遗产,儿媳并不是当然继承,而是有条件的继承。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取得继承权。如果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在经济上为老人生活提供了帮助,老人主要依靠其提供的经济维持生活;(2)为老人日常生活提供主要帮助,如为老人做饭、打扫卫生,生病时进行护理等;(3)对老人的帮助具有长期性。如果只有偶尔看望、有限的帮助等,不能视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不能由此取得第一顺序继承人资格。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127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1129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1131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