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离婚冷静期一般需要等待多久? |
释义 | 法院判离婚无冷静期,只有协议离婚适用冷静期。根据《民法典》,夫妻双方自愿离婚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人民法院应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情形符合一定条件,应准予离婚。离婚登记、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后解除婚姻关系。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需征得军人同意,女方在特定时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离婚后如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需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法律分析 一、法院判离婚冷静期一般要多久时间 1、法院判离婚是不存在冷静期的规定的,只有协议离婚适用冷静期。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民法典》对于离婚的规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院判离婚并不存在冷静期的规定,只有协议离婚适用冷静期。离婚协议应当经双方签订,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一方要求离婚,可以通过有关组织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会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离婚登记完成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后,即解除婚姻关系。特殊情况下,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离婚后,男女双方如有意恢复婚姻关系,应当重新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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