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会有强制执行的可能性? |
释义 | 强制执行困难,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不同。保证人需具备偿还能力,未授权签署的无效。连带责任需平均分配,合同未明确则债权人可选择赔偿方。连带保证需由债务人优先偿还,保证人可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保证需保证偿还,可拒绝强制执行。若未明确,按连带保证处理。民法典规定保证合同为从合同,无效则各方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强制执行是在一些金钱上面的纠纷上,人民法院会根据这个纠纷采取的强制执行的手段根据纠纷产生的当事人上诉申请的具体措施实行相关举措,但是其实说是强制执行,执行下去也是非常困难的! 一、保证人会被强制执行吗 像事件的担保人是可以采取强制执行的,但是强制执行的方法也是有所不同的。 担保的性质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责任;还有一种是连带保证责任。这种保证性质不同,那强制执行也是不同的。 二、相关知识 首先什么样的人可以成为担保人? 担保人必须具有偿还账务能力的公司企事业或者是个人等其他组织,如果担保人实际上不能承担偿还账户能力,签过担保书后,最后却说自己我无法偿还需要撤掉担保人的,法院是不会同意的。 什么样的人不能成为担保人? 公司企事业没有授权就签署了保证人合同的是无法作为担保人的、为了做公益签署的保证人合同的也无法作为担保人。 保证人承担的责任: 1.如果是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当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多余两个人时,连带责任要平均分配给所有的保证人,如果合同上没有具体写明保证人如何分配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让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一起或者任何一个保证人赔偿。 2.当偿还账务时,应当现由债务人去还清债务,当债务人无法还清账务时,那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就要跟着赔偿,当担保人遭到法院的强制执行时,是可以像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此保证人为连带责任保证。 3.合同中简单写明债务人不能偿还账务的时候,要由保证人来保证偿还的,就为一般保证人。 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对债权人强制执行赔偿债务前,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赔偿账务的保证责任。 5.如果债权人对保证人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没有标明清楚,一般都按照连带保证来做保证人。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结语 强制执行在金钱纠纷中是一种常见手段,但实际执行起来却非常困难。对于担保人的强制执行方法也有所不同,取决于其所承担的担保责任性质。担保人必须具备偿还能力,否则法院不会同意撤销其担保责任。公司企事业未经授权签署保证书或出于公益目的签署的保证人也不能成为有效的担保人。担保人的责任包括连带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连带责任的保证人需与其他保证人平均分担责任,当债务人无法偿还时,担保人需赔偿。一般保证人在债权人强制执行前可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实现而订立的合同,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履行债务或承担相应责任。保证合同无效时,各方应根据各自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七条 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章 监察权限 第二十三条 监察机关调查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涉案单位和个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冻结的财产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查明后三日内解除冻结,予以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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