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仓储合同生效时间是多久 |
释义 | 仓储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仓储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称为非货物合同,即双方同意成立和生效的合同。保管合同是一种实际合同,或称为重要合同。除双方达成协议外,保管合同还必须由储存人交付储存物,从储存物交付之日起成立。这是仓储合同与储存合同的重要区别之一。仓储合同为非货物合同,既可以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形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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