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诉讼辩护意见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二条第项的规定,我受本案被告人之委托,并由律师事务所指派,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出庭为他辩护。接受委托之后,辩护人经过阅卷、会见被告人和进行了必要的调查,今天又出席了庭审调查,对本案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或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赋予辩护人职责,我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在合议时参考: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条之规定,应宣告被告人。 以上辩护意见,提请合议庭在合议时予以考虑。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律师年月日现实中,往往是委托专业的律师来进行刑事辩护的,而律师进行辩护往往也是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掌握的证据进行的。可以是进行罪轻的辩护,当然也可以是进行无罪辩护。如果你需要这样的律师来为您提供法律帮助的话,你不妨通过我们律师网站来委托你所在地区的刑辩律师来帮助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