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证据产生争议时,法院应当根据证据的证明力和其他事实证据综合评价,确定证据的真实性。若证据确实无法确定真假,应当依据证据的利害关系、相关事实情况等综合因素作出最终判断。同时,当事人应当积极收集并提供在自己有利的证据,以便维护自身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条 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有不同的陈述和证据时,由审判人民法院根据证据的证明力和其他事实证据的情况综合评价确定案件事实。 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主张合法的,应当予以采纳。缺乏证据不能证明其主张的,由谁主张,谁举证。证据不能证明互相矛盾的,由谁持有,谁负举证责任。证据的证明力不足以确定案件事实的,由谁主张,谁负举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