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社会团体法人 |
释义 | 一、什么是社会团体法人 1、是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组织。它的宗旨是谋求社团成员的共同利益,主要包括:各种政治团体、人民群众团体、社会公益团体、文学艺术团体和学术研究团体。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七条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二、社会团体法人注销登记的规定是什么 1、社会团体提出注销登记申请,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根据社会团体章程规定,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注销决议,制作会议纪要; 3、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并写出清算报告: (1)清算组织成员应由业务主管单位的代表、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及财务人员、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人员等构成,与申请注销社团有债务关系的人及其近亲属,与申请注销社团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的人,不得吸纳为清算组织成员; (2)清算组织行使职权进行清算,包括清理社会团体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处理与清算有关的未了结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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