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一、起付标准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样,即三级980元、二级720元,一级540元。二、支付比例:基金支付比例按不 同级别医疗机构确定:1、一级(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为75%、60%、50%。2、城镇居民连续参保缴费满2年后,可分别提高到80%、65%、5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