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继承的比例是怎样的? |
释义 | 配偶和子女的继承比例如下:通常情况下配偶和子女的继承比例为1: 1,继承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般在继承开始后,按照遗赠抚养优于遗嘱,遗嘱由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且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份额均等,但继承人另有约定的,也可以不均等。 一、继承财产的顺序是什么? 继承财产的顺序: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分配财产;留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处理遗产。没有遗赠协议和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分配财产。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二、女儿儿媳有没有继承权? 女儿有继承权,出嫁了也有。继承权男女平等。法律明确规定了继承的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同一继承人继承的财产份额为均等分配。遗嘱人立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 这里涉及到了继承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三、出嫁的女儿还能继承父母的遗产吗 女儿即使出嫁,也有权利继承父母的遗产。但如果父母立遗嘱排除其继承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且法定继承人按照配偶、子女、父母优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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