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去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代码证,持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人民币去办; 2.办理国税税务登记证,持持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及复印件、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以及人民币去办; 3.办理地税税务登记证,持持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国税税务登记证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及复印件、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以及人民币去办; 4.开户,持持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公章私章财务章,去开户 5.持税务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找国税专管员,申请购买发票,刻发票章,填发票领购表,专管员要看地方,完了后批给你,你下来去发票所领发票本,购买发票 6.第二次购买发票,直接找专管员验旧购新,申请购买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四条 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必须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时,纳税人要求扣缴义务人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开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