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暂不处罚;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 4、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处以2021元罚款,记12分; 中型以上客货车、营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车等特殊车辆参照其特殊规定。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第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