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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近日, 重庆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 医疗保险 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重庆退休职工医保缴费最新规定的知识,欢迎阅读! 重庆退休职工医保缴费最新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2018年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出炉了。根据最新发布的《关于2018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按年度缴费的缴费基数及缴费期内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基数为50400元(4200元/月)。一档全年缴费2520元,二档全年缴费5544元;二档“单双解”人员全年缴费3852元;符合只缴纳大额医保的人员全年缴纳大额医保费504元。 按相关政策,灵活就业、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失业人员和无单位退休人员等,每年缴纳一定参保费后,便能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享受刷卡看病、医疗费报销等待遇。每年具体应缴多少钱,计算基数与前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年 平均工资 (即社平工资)挂钩。 缴费时间及方式 请各参保人员务必于2018年1月10日前,按照本人参保档次,将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足额存入本人在重庆银行黔江分行开设的用于缴纳医疗保险费银行帐户(卡)中,实行代扣缴纳。 区人力 社保 局提醒,为确保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 的缴费工作顺利进行和按时享受医保待遇,请个人身份参保人员在2018年1月10日前,及时到代扣代缴银行足额存款,以利于银行代扣代缴。个人身份参保人员可在2018年1月底到代扣代缴银行查询本人代扣款账户,确定是否扣款成功。如未及时足额存款或扣款不成功,也不要着急,只要在2018年4月10日以前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或所在街道社保所办理补缴手续,均不会影响待遇享受。若超过2018年4月10日再办理补缴,则要在本人缴费成功之月起的第13个月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以上就是 小编给出的重庆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发布的《关于2018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内容,医疗保险在日常生活中非常重要,大家都要有所了解。 法律客观: 一、退休职工医疗保险政策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这条规定的核心精神是:“职工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条规定的富有弹性的前置条件是:“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而恰恰由于国家没有统一规定,致使各地各取所需,各行其是,侵害了社会弱势群体下岗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合法权益。二、退休职工医疗保险问题解决措施要依法解决下岗退休职工医疗保险问题绝非易事,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建议全国人大责成最高人民法院尽快出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下岗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为20年,用法制的形式依法维护下岗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合法权益。2、建议国务院责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尽快制定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意见,明确规定“职工退休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20年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退休后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退休养老基金统筹管理委员会下设医疗管理办公室。在机构成立前,暂由社会保险公司代行其职责;各乡、镇、场相应设立以党委和政府、医疗单位和医疗保险机构“三位一体”的医疗保险管理小组。负责医疗费管理,服务、监督、审批、协调工作,保障医疗保险费用的合理使用。享受社会统筹医疗保险的退休职工,一律在所属医疗保险机构规定的医院门诊就医,经医师诊断非住院不可的,必须持医师开具的病情证明书,检查报告单,病历和住院通知单,到所在地医疗保险机构审核方可住院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