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名册有什么法律效力 |
释义 | 公司的股东名册主要有以下法律效力: 1、只有在股东名册上记载的人,才能成为公司股东; 2、股东名册具有免责效力; 3、即使具备适法的原因及方法而受让股份,如果未进行名义更换,就不可以对公司行使股东权; 4、股东名册对公司以外的第三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一、股份转让受股东有限制吗 法律对股份公司中股权转让也受到一些限制,主要有以下情形: 1、股份转让场所的限制。法律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记名股票与无记名股票的转让规则不同。对于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对于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3、发起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的特殊限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二、公司成立后多久可以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有相关规定的,要按照规定办理。公司章程没有相关规定的,自公司成立后即可转让,但是要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情况下有优先认购权。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如果不是发起人则无此时间限制。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三、能够证明股东身份的证据有哪些 能够证明股东身份的证据如下: 1、股东名册; 2、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3、出资证明; 4、记名股票; 5、无记名股票; 6、证券持有人名册及相关资料; 7、公司章程; 8、股东会决议; 9、股权转让合同也可以证明股东身份。 根据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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